在2007年12月3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此举旨在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涉及银行贷款的,土地储备机构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应为担保贷款,其中抵押贷款必须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申请贷款的土地储备机构必须满足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土地储备机构举借的贷款规模,应当与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资金项目预算相衔接,并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超计划、超规模贷款。土地储备贷款应实行专款专用、封闭管理,不得挪用。同时规定,各类财政性资金依法不得用于土地储备贷款担保。土地储备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第三方提供担保。作出这样严格的规定,是为了更好地规避土地储备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使土地储备制度走得更稳、更好,在土地市场调控中发挥出更大作用。《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及完善了土地管理,这对于加大打击开发商的囤地行为有了更强的法律支撑,可以进一步释放闲置土地,增加商品房的供应。2007年12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颁布,房地产调控阀门进一步拧紧,整顿闲置土地将成为2008年房地产政策调控重头戏。2008年,进一步清理整顿闲置土地,从源头上增加土地供给,必将成为政策调控的一个主要方向,开发商的囤地成本必将大大增加,这样有助于缩短从土地到商品房的时间周期,起到增加房产供应的效果。
2007年开始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整体趋势是针对性加强,操作性加强。一路飙升的房价已经成为一大社会公害!上至总理下到百姓都为之焦急万分。无论是从民生、社会稳定还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房价持续快速上涨的危险性都已被决策者高度重视。从政策走势来看,由于中央对2007年房地产市场偏热、尤其是房价上涨过快的局面相当不满意,2008年房地产宏观调控进一步加强或升级势在必行。具体反映在执行层面,将会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继续强化落实已出台的政策,另一方面将推出新的调控政策。延续2007年调控政策的趋势,2008年的调控政策只会更加严厉。2008年房地产调控效果将更为显著,楼市“紧箍咒”将愈勒愈紧。
2008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通知指出:(1)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努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2)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即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通知还要求,2008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向国务院做出专题报告。(3)优化住宅用地结构。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确保不低于70%的住宅用地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建设,防止大套型商品,房多占土地。《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虽然是围绕土地问题展开,但却是“意在房价”,在为2008年的楼市格局和房价走势定调。从时间上来看,《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是在房贷新政实施以后,在房地产市场成交低迷,房价走势面临着巨大内在调整冲动的情况下出台的,有着明显的“再加把力”的意味。促使房地产开发商在规定期限内开发土地,增加房屋供给,打击开发商过度囤地行为,是国家实行对房地产行业“增加供给、抑制需求”的调控思路的具体表现。国务院严厉打击囤积土地的行为倘若被不折不扣的执行,无疑将直接增加住房的有效供应,从而改变炒房者对未来房价一定上涨的预期。打击囤积土地或许仅仅是一个开始,今后还将有新的政策陆续出台。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市”时代正在来临。
毫无疑问,2008年政府还会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来进一步起到稳定房价的作用,而且政策的针对性会更强一些,从需求上面,如加息、物业税等,通过增加购房支出,减少收益角度入手,来降低购房需求。2008年还有加息的可能,另外,2008年或将出台物业税,这些政策预期都会促使消费者购房理性考虑,不再一味追求大户型,而是从舒适和经济层面去考虑,中小户型60-90平米,以其高性价比而受到市场追捧。从供给上,政府会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以及加大对开发商土地开发进程监督,严防囤地和捂盘现象出现,最大限度地增加供给,缓解供需矛盾,达到稳定房价的目的。房价涨跌取决于供求关系紧张程度,房价不断上涨,说明供需矛盾在不断加剧,而调控政策只是对供需矛盾起到一个缓解作用。因此,对于2008年的一手房价格,由于房地产市场供需紧张,刚性需求大,再加上2007年房价出现大幅上涨,预计2008年房价上涨速度将有所减缓。对于二手房价格来说,仍会呈现上涨趋势,主要是因为,一是,购房需求是不断增长,且有强劲需求支撑;二是房地产市场具有一定特殊性,房屋供给需要一段时间,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不可能马上形成有效供应,但会起到缓解作用,从而促使涨幅趋缓。
应该说,2007年中央针对金融以及房地产市场的一系列调控政策,已经为2008年乃至更长时期我国房地产市场,特别是住宅市场的发展确定了明确的政策取向。2008年以后,从严政策的实施,市场土地与住房供量会增加,新的商品房以及存量房,再加上政策性住房将出现“三足鼎立”的市场局面,这种结构上的改变,有利于形成梯级消费。经济适用房及两限房进入市场,也会使商品房市场在价格预期方面受到较大的影响。国务院“24号文”以及温家宝总理关于“经济适用房大多数面对中产阶级”的考虑,划定了政府与市场的责任边界。实际上温总理的观点,在业界看来,更应该是经济适用房政策定位的理性回归。业内人士大多分析认为,温总理“狮城”讲话更多表明政府加大保障住房投入的政策取向。但由于我国高收入阶层只占20%,基于目前政府的财力,要想将其余占80%的低收入和中等收入住房消费人群全部纳入国家的保障性住房范围,政府的财政压力会很沉重。因此,2008年房地产市场调控任务仍很艰巨。由于“24号文”只粗略地界定了最低收入和低收入两个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接下来2008年有可能会出台补充性政策。当然,“90、70%”政策的逐步落实,保障性住房的大幅增加,将使住房套型结构比与居民收入结构比向合理方向调整,更多的人能够有房可住。从政策上看,尽管中央政府一次又一次的宏观调控来势凶猛,但只是在稳定房价,抑制房价过快增长,是在尽政府的责任。国家对房地产进行调控的目的是给过热的房地产市场降温,而不是打压。在承认政府住房保障责任的同时,不能否认房地产市场的作用。我想,政府和老百姓都不愿看到也不会让房价雪崩式的下降出现,因为房地产的根本功能属性是居住和使用功能,所以必须保证老百姓“居者有其屋”;另一方面,房地产具有保值和增值性,具备投资功能。二者决不能独当一面。支持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很多因素是长期存在。房地产调控带来很多期盼,任重道远。房地产的商品属性和公共属性以及复杂的产业链条和行业关联度,决定了房地产市场的治理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能,而应该由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在各自承担应有的角色职能的基础上,建立系统思考的联动工作机制和治理体系。调控的方向应该是推进市场化,而不应该是背离市场化,应该以深化改革的思路统领宏观调控,通过深化改革解决市场难点。
由于2008年是奥运年,其特殊性不言而喻。2008年,希望仍是市场繁荣的一年。不过,“归于理性”将成为2008年房地产市场的走向。2008年房地产业将逐步实现理性回归:从盈利性向公益性回归、从掠夺性向民生回归、从伤民到益民回归。这里不仅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大廉租房建设的配比与供应量,同时有必要加快经济适用房的市场定位,让更多的城市居民在政府指导性售价下完成置业。只有房价理性回归,走上平稳发展的道路,才是购房者乃至整个行业、整个国家的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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