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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反对,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这样的“黑白”二分法,至今仍在影响和束缚着人们的思想
谁才是真正关心群众的人?
“1998年23号房改文件出台时,我们就提出要在建立商品房市场的同时建立起解决低收入人群的社会保障制度。当政府将宏观调控的重点放在调控商品房房价时,我们又提出政府的工作重点应是提供保障住房权利的公共产品的主张。当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在争论“居者有其屋”时,我们提出解决住房权利是有住房而非一定要有房产,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应靠政府解决廉租房……[详细] [参与评论]
凡是开发商支持的一定要反对?
“我们曾提出了无数在当时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的主张,被认为是“人民公敌”的舆论,于是“凡是”就成了衡量对错的标准,道理则被骂声所淹没了。因为我们是发展商,因此就一定是只为了代表利益集团的立场,立场决定了对错,道理在“凡是”的面前毫无反抗之力”……[详细] [参与评论]
“凡是”思维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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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中国的经济发展政策时也会有许多针锋相对的观点和意见,但用“两个凡是”来划分对错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如果没有这些偏见的影响,也许建立中国住房保障体系的“意见”会在几年前就出台,房地产的市场也就不是今天的样子了”……[详细] |
结语:住房出新政 勿忘任志强
“他们(穷人)应该跟我们一起哭,否则政府不会下大力气解决穷人的房子问题。”——任志强曾如是说。中国有句话叫“吃水不忘挖井人”,如今当政府文件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做题目表明给穷人解决住房问题的决心时,我们不应该忘记也曾有开发商为了这个目标呐喊不停……[详细] [参与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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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编:刘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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